今年9月6日,我国与印尼正式启动中国-印尼本币结算(Local Currency Settlement—简称LCS)合作框架。包括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在内的中方8家银行、印尼方12家银行作为ACCD银行(AppointedCrossCurrencyDealer指定交叉货币交易商),可以办理人民币与印尼卢比直接兑换交易。
“今年,我们听从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和印尼客户签订的订单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这样就可以在签订订单的同时,锁定财务成本和收益,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近日,我市某机电有限公司外贸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以前该企业主要出口电动工具到印度尼西亚与国外客商多以美元计价结算,今年10月开始,结算币种逐渐转变成人民币。如此一来,不仅操作简便无须汇兑,而且印尼客户在汇出人民币时,实现了印尼卢比与人民币的直接兑换,双方都减少了汇兑的损失,实现了合作共赢。
选自《永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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