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表新闻公报,要求成员国对各国市场上的中国产“迷你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展开调查。欧委会发言人菲利普•托德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委会近期收到了10起“迷你摩托车”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通告,其中英国2005年发生了5起,瑞典今年发生了一起由“迷你摩托车”造成的死亡事故。初步调查发现,遍布欧盟市场的“迷你摩托车”未经过欧盟安全认证,且无一例外都进口自中国。托德称,中国产“迷你摩托车”不具备欧盟市场强制性认证的“CE”商标,这表明此类产品不符合欧盟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指令的要求。欧委会已经向25个成员国发出信函,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加强对“迷你摩托车”的市场监控,为生产商、进口商和零售商提供建议,向公众提供实用的市场信息,对市场上销售的“迷你摩托车”进行抽样调查,杜绝非法和不安全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此外,该信函还要求成员国在2006年12月底将对“迷你摩托车”进行市场监控的结果上报欧委会,以便在欧盟范围内采取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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